我的景观飘窗到哪里去了?

作者:九区房产网 来源:南湖晚报 2014-04-16 16:04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看中了有飘窗才决定买房,但到了收房验房的时候,却发现飘窗变成了平窗—— 沏一杯香茗,捧一本散文书,倚靠着一扇风景飘窗,看书累了就看看窗外的风景……这样惬意的一幕,在傅玲(化名)女士的脑海里曾不止一次出 ..

看中了有飘窗才决定买房,但到了收房验房的时候,却发现飘窗变成了平窗——

沏一杯香茗,捧一本散文书,倚靠着一扇风景飘窗,看书累了就看看窗外的风景……这样惬意的一幕,在傅玲(化名)女士的脑海里曾不止一次出现。

自从买下乍浦这套房子后,傅玲就盼望着快点收房、装修,她就可以快点享受这份浪漫情调。

但令她没想到的是,等到收房的那一天,她最看中的景观飘窗竟然没有了,代替的是普通平面窗。

“我的景观飘窗哪里去了?”傅玲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看中的就是景观飘窗

傅玲是上海人,夫妻两人育有一个孩子,还要赡养一对双亲。

2011年年初的时候,傅玲听说几个朋友都前往上海附近的乍浦买房子。她一打听,原来乍浦是个有山有海的地方,是个不错的旅游胜地。

傅玲为此动了心,与家人一商量,也决定到乍浦买套房子。家里老人说,等房子装修好后,他们可以搬到那里居住养老,平时孩子们空了,也可过来度假。

那时的乍浦已经有多个商品房小区在建设。经过了解与比对后,傅玲夫妇决定下单“东方巴黎城”。因为在朋友圈里,这是一个有较高知名度的楼盘。

于是,傅玲和老公来到该小区的售楼处,听了售楼员的楼盘介绍。当听到售楼员说住宅有景观飘窗时,傅玲更是动了心。因为有一个景观飘窗,一直是她的一个梦想。“倚着飘窗能看到九龙山呢。”傅玲对售楼员的解说深信不疑。

当年3月,傅玲夫妻俩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傅玲说,在签合同的时候,她特别提出房屋结构必须是景观飘窗。而售楼员肯定地说,这是景观飘窗。后来看到合同上的标准平面图上的标识的确是景观飘窗时,夫妻俩终于放心了。

签下合同后,他们支付了42万多元的房屋全款。

景观飘窗竟变成平面窗

因为家在上海,这边房子也还在建造之中,所以傅玲他们几乎不来看房子建造的进展状况。但在傅玲的心里,她非常希望快点拿到房子。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傅玲终于接到了小区物业处打来的电话,通知傅玲可以收房了。这一天,傅玲激动万分。

但令她没想到的是,美好的心情在收房的那一天被打击得无影无踪。去年12月22日,傅玲夫妻俩前去办理收房手续。按规定,他们要先看看房子。就在检查房屋结构的时候,他们发现前后两扇窗竟然不是景观飘窗,而是普通的平面窗。

“这明显与买卖合同上的标准平面图不符啊。”傅玲对陪同的物业处工作人员说。随即,他们与售楼处领导联系,对方表示已经知道此事,会让工程处与傅玲他们联系。

可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等来工程处的电话。傅玲只得再与售楼处负责人联系,打了5次电话都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回复。

“明确标识的飘窗没有了,他们还这种态度,真是让人气愤。”傅玲说。

提出赔偿一直拖延不办

今年1月11日,傅玲来到售楼处找到相关领导。面对这种设计上的变化,售楼处领导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并没有写明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违约条款,因此他没有权限支付违约金。

最后,开发商委托一名吴姓律师操作支付违约金的相关事宜。傅玲说,但吴律师一直以工作忙,又要出差为由拖延,迟迟没有下文。

傅玲说,他们提出的赔偿金是42190元,是购房款的10%。对于这个标准,傅玲有自己的理解。她说,开发商合同中明确标识景观飘窗,但建好后却没有了,开发商事先知道却不告知,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存有欺诈行为的话,最起码是退一赔一。”傅玲说,景观飘窗面积为4平方米,按照“退一赔一”标准,即8平方米,按当时房屋均价4888元计算为39104元。再有因拖延造成的其他损失,折成总房价的10%,即42190元。

记者了解到,面对傅玲提出的赔偿总价,开发商并不认同。他们承认自己的错误,而这种错误是由工作人员贴房屋平面图时失误造成的,不应该赔偿这么多。

于是,一连过去了3个月,开发商依然没有办妥赔偿事宜。

户型图在合同中是要约

面对开发商不积极的态度,傅玲无奈之下,只得向嘉兴港区消保分会投诉。

接到傅玲的投诉后,工作人员提出了对双方进行协调。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谈不拢,协商一时陷入僵局。

上星期五,工作人员再次将双方召集到一起。经过耐心协商,最后终于商定,开发商赔偿傅玲1.8万余元。傅玲最后也表示接受。

这起纠纷时隔数月终于解决,这给房屋买卖双方都带来了教训。“特别是开发商,以后在宣传与合同的文字组织上应更加注意,不能办到的不可以承诺。”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在这起纠纷中,购房人说售楼人员明确表示房屋是有景观飘窗的,但这种口头介绍如果没有留下录音等证据的话,是很难成为凭证的,因为“空口无凭”。

但对购房者有利的是,“景观飘窗”明确地被贴在合同里。按相关法律规定,这图纸上的飘窗就可以视为要约,是合同的一部分,购房者完全有理由认定这套房屋有飘窗,开发商向业主提供的房屋就应当带有飘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发商对飘窗设计进行了更改,那么必须在购房合同中进行明确说明。但事实上,开发商并没有这样做。所以,工作人员认为开发商存在合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已有 7673 人阅读

第九区房产网

24小时人气排行

最新文章

热门帖子

最新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