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高压之下竟呈蔓延之势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陆续接到江苏宿迁多名读者来信来电,反映该市“小产权房”问题较为严重,记者为此赶赴江苏宿迁陈集镇、蔡集镇、仓集镇、洋北镇等多个乡镇调研发现,国家三令五申“不许建、不许卖”的“小产 ..
在一个“小产权房”较为严重的乡镇,镇党委书记告诉记者,该镇没有“小产权房”,都是农民集中居住形式的安置房。另一个乡的副乡长在面对记者要求提供两个小产权项目的手续时称,其中一个项目的材料都报上面去了乡里没有,另一项目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材料不在乡里”显然是在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不规范找借口,因为如果真有各种手续,乡里理应有存档且一切合法手续应张贴公示,而一个已经开工建设几年的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手续”明显说不过去。
业内人士指出,即便是建设康居示范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也必须履行严格手续,获得上级政府关于在该处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文件、县(市、区)发改局的立项批文、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种手续。而事实上,面对繁琐的审批程序,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管有没有手续就违法建设了,成为既成事实后也就无人管问了。记者在一个县的国土局要求出示哪怕任意一个集中居住区的合法手续,但分管副局长面露难色地表示,全县没有一家能规范操作的,大多只有政府文件。 此外,根据规定,集中居住区既不能建设在农用地性质的土地上,也不能对外销售,严禁以集中居住区为名进行商品房开发。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都存在或多或少占用农用地的现象,且基本上都对外销售,实质上都是披着“集中居住区”外衣的名副其实的“小产权房”。记者所走访过的所谓“集中居住区”、“康居示范区”,没有一个项目敢拍着胸脯说没有卖过。如蔡集镇朱李村村民孙守本反映,朱李小区表面上是安置小区实际上建在农田上,这块农田当年还插有“基本农田”的牌子,建的房子部分竟然是别墅,一部分卖给了外村甚至外乡镇人,一部分本村人购买,但本应收回的老宅基地仍继续占用,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违背了集约用地的初衷。即便是省里批准设立的集中居住点也存在手续不全、对外销售等不规范问题。如蔡集镇张油坊村是江苏省批准的康居示范村、宿迁市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但记者注意到,2013年4月4日《宿迁晚报》刊登的一篇《开发商卖房子,承建方也卖房子这个安置小区房屋买卖有点乱》的文章显示,蔡集镇张油坊小区的开发商和承建方都在对外销售房子。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陆宿迁市住建局网站,撰写日期为2011年5月24日、来源为该局城乡建设处的《关于我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透露,通过对20余个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少部分为商业开发,大部分没有办理土地手续。 怪状三:和国家督察组“躲猫猫” 4月中下旬,《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奇怪现象:绝大多数“小产权房”的建设现场都停工了,工地上的一些广告宣传牌也空空如也,有刚刚被撤去内容的迹象。4月29日,陈集镇南苑名城安置项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已经停工十几天了,大概明后天就可以复工了。 这究竟是为什么?一个项目的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概在4月10日左右,开发商就接到了通知,说上面有检查组要来,一律停工,乡里还用汽车大喇叭来回广播要求停工。记者登陆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网站发现了这样一条新闻:2014年4月9日、10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江苏省宿迁市、安徽省阜阳市、江西省抚州市分别召开土地例行督察启动会议,正式启动了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驻点督察工作,督察期为4月9日至4月30日。 督察组在宿迁的日子里,《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许多“小产权房”发现,有的售楼处关门上锁,有的大白天拉上了窗帘。几乎所有的售楼处售楼员在接待记者时说的第一句话都是“我们是安置房,不对外销售”,而停放在售楼处门口的班车的车身广告“引爆抢铺狂潮”“风水宝地财务引擎”则泄露了“天机”。 5月初,记者再次走访宿迁市部分乡镇发现,情况果然又发生了变化:不少售楼处正常开门了,售楼员开始吆喝了,部分工地又开工建设了。耐人寻味的是,采访中,面对是否有合法手续的问题时,大多数乡镇选择了回避。记者就了解到的“小产权房”情况试图采访陈集镇领导时,镇长表示“刚来3个多月,不了解情况”,宣传委员也表示不了解情况。当记者要求让了解情况的人解答时,他们又都支支吾吾,并让记者跟区委宣传部联系。记者联系蔡集镇宣传委员采访,让其提供辖区内三个“安置小区”的合法手续,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任何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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