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建立宅基地流转制度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笔者获悉,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国土部日前召开内部研讨会,研究新型城镇 ..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笔者获悉,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国土部日前召开内部研讨会,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制度改革。与会人士表示,由于我国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难以自由流转“其结果是,城市建设用地日渐短缺的同时,城乡建设用地却利用粗放,造成大量空闲用地。”
事实上,虽然国土部对于宅基地流转试点未明确下达文件或进行审批,但除重庆、成都两大“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外,浙江、安徽、广东等地也已开始着手进行宅基地流转试点工作。 据了解,探索建立宅基地流转制度,真正体现农民的财产权益,是浙皖粤三地的试点目标。其中,确定当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用于进行抵押贷款,使宅基地用益物权得以体现,是三地方案的共通点。 已上报国土部的浙江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显示,在土地完成确权的背景下,将借鉴重庆“地票”制度,将宅基地使用权量化为“宅基地权票”,通过权票交易、流转实现农民宅基地自由、有偿退出,显化农民住房财产权益。与此同时,逐步探索在不改变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及农房突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边界,在全县农业人口范围内进行置换、转让、继承、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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