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先行先试,揭开金融创新银保合作序幕
中小企业和“三农”是支撑南湖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其成长面临着资金紧缺、融资困难的瓶颈。
中小企业和“三农”是支撑南湖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其成长面临着资金紧缺、融资困难的瓶颈。如何通过金融创新来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题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的命题。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金融办的有力推动下,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始终把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2012年,南湖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政府推动、银保商业化运作下,已累计有7家企业获得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签发的保单。这些保单不仅使签约企业成功融资1000多万元,也标志着南湖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创新产品,利率优惠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银行与保险机构加强金融同业合作的创新产品,旨在改善“三农”与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缓解小额信贷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发〔2012〕105号)文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对象为符合南湖区产业发展导向,向试点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的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农户不超过30万元、城乡创业者不超过20万元。目前,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设立专岗专职负责保证保险出单及银行接洽工作。 为降低我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对象的融资成本,经区领导指示,区金融办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利率定为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最大幅度优惠我区中小企业和“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年化保费最高不超过贷款本息的2%,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与资信状况实行差别利率(费率),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在保险期间,投保人(借款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期限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应偿还而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多方合作,降低风险 在银行、保险公司、借款人与政府的权责关系中,银行主要负责防控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按照正常的标准和要求严把贷款质量关,保险公司主要分担借款人的非故意风险,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借款人要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政府为金融机构管控风险提供配合协助。 为防止借款人产生有了保险就可以拖欠的侥幸心理,区金融办协调多个政府部门建立了对小额贷款借款人失信行为的联合制约机制,协助试点金融机构防控化解风险,从多方面对恶意欺诈、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惩戒和制约合力:将欠款信息和名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恶意逃债的个人与企业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司法机关依法加大对拖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对小额贷款诉讼使用简易程序,并优先执行,对借款人恶意骗贷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将及时立案、侦办,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银保合作,支农支小 2012年8月22日,南湖区举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签约仪式。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嘉兴银行分别成为首家签约的试点保险机构和银行。今年四月,邮储银行嘉兴分行也成功签约。 嘉兴银行公司业务部人士表示:“今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我行会进一步指导各支行落实让利政策,确保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包括借款利息、保险费)不超过10%。” 邮储银行嘉兴市分行信贷业务部总经理何翔介绍:“我行主要是针对抵押类客户,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于保险公司审核通过的优质企业,就抵押余值部分视情况发放贷款,使我行中小企业客户享受南湖区的扶持政策,缓解融资难问题。” 市区某市场五金业企业,拥有两间临街商铺,2012年在邮储银行获得300万贷款。今年想扩大经营。邮储银行嘉兴市分行得知企业融资需求后,为其设计融资方案,预算财务成本,建议企业选择邮储银行嘉兴市分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保证保险贷款。经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与邮储银行嘉兴市分行实地走访调查后,认为该企业经营稳健、信用良好,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和邮储银行嘉兴市分行一致同意为其新增200万保证保险贷款。经测算,200万贷款融资成本(包括借款利息、保险费等)为每月仅需1.46万元,也不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和保证金,使企业真正得到了实惠。 探索创新,多管齐下 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倪啸透露,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信用险和保证险的开端,今后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将逐步开展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和个人生活质量保证保险等业务,让保险产品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据悉,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和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等保险产品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化解应收账款风险,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实现保单融资;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是通过向个人客户提供保证保险,从而帮助客户从银行获取无抵押小额短期贷款的保险产品。上述业务的投保人为客户,承保人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为放款银行。当发生承保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按相应保险责任向放款银行履行赔付义务。个人生活质量保证保险,是对负有贷款的个人或债务人因非自愿失业、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工作能力,导致还贷能力受到实质不利影响时,保险公司代为支付一定期限内的月供还款额或全部贷款余额。 南湖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对于缓解区域融资难题以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是一件实事、好事。同时,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也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互补合作,切实发挥金融业在“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上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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