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租房昨起开始申请 10月22日截止
原已申请过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家庭不用申请,下个月将进行年审
昨天起,2014年度嘉兴市区公租房开始申请。上午9时许,在市区各个街道、镇政府办事大厅,前来咨询和办理申请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相关 ..
原已申请过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家庭不用申请,下个月将进行年审 昨天起,2014年度嘉兴市区公租房开始申请。上午9时许,在市区各个街道、镇政府办事大厅,前来咨询和办理申请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本次申请时间为一个月,到下个月22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前往户口所在的街道、镇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嘉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公廉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申请、统一分配。 共有三类人群可申请 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科长董雪明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今年首次并轨运行后,共有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分别为低收入有证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无证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介绍,第一类保障家庭必须依法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嘉兴市区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嘉兴市区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之一;第二类保障家庭未取得上述“四证”,需提供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现行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15750元(包括15750元)的证明;第三类保障家庭需提供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013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43元的80%即29394元(包括29394元)的证明。 董雪明告诉记者,与以往不同的是,由福利院抚养长大、年满18周岁(含)并已经参加工作且缴纳社保满1年的孤儿也纳入本次申请范围。此外,对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的条件进行了完善,“因今年1月1日前被盗而无法注销的申请家庭可视为无汽车申请家庭。” 据了解,这三类保障家庭将根据保障对象的条件不同给予相应保障。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不得与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同时申请,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区公租房继续实行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三种保障方式,并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 申请时间为1个月 “我儿子是1982年出生的,现在没工作,没住房,不知道符合申请条件吗?”昨天上午,一位阿姨带着相关资料来到南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向工作人员咨询。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情况后说:“你儿子还未满33周岁,建议明年再申请。” 记者在现场看到,不时有辖区内的居民前来咨询。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让他们填写申请表。到上午11时许,登记信息显示,已有8位居民领取了申请表。民北社区的项先生领取表格后,马上就到相应的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南湖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领取表格前,街道先把关,“明显不符合的,就劝他们不要申请,并告之原因。”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则让他们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汽车证明等。 市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士提醒,在申请前,居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所在的街道、镇进行咨询,申请时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残疾证、困难证等相关材料。整个申请时间为1个月,到下月22日截止。 已申请的不用再申请 昨天,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已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市民还带着相关资料前来咨询。街道工作人员说:“已申请过的,这次不用申请。”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局获悉,本次申请只针对未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的居民,已申请的个人或家庭无需再次申请,下个月将进行年审。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具体时间还未确定,预计是国庆长假之后。” 据悉,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后,原有廉租房保障对象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按新的规定进行保障。今年起,公租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民政部门等对上年度已经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审,对符合相应保障类型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继续予以保障,否则退出公租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相关业内人士分析,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经适房将会逐渐淡出嘉兴市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申请经适房家庭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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