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适房与公共租赁房昨起受理申请
准入门槛降低受惠面更广 新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
本报讯昨天,海盐县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新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与上一轮相比,呈现准入门槛降低、供应房源多 ..
准入门槛降低受惠面更广 新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 本报讯昨天,海盐县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新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与上一轮相比,呈现准入门槛降低、供应房源多样化、配售程序人性化等变化,保障范围从县城(武原街道)覆盖到全县各镇(街道),以逐步有序地解决全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准入门槛降低受惠面更广 在本轮配售中,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条件从上一轮的26632元提高到33010元,增幅达24%。同时,本轮新增了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成员2013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可在其核定收入中予以扣除,最高扣除自负医疗费用额度为5000元。 据了解,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户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条件,方可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其中,申请人为本县城镇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且户籍制度改革前(2008年10月1日)为在册非农业户口。因就学(不包括境外)、服役(士官及以下)、服刑,户口迁出本县的,可计入申请家庭人口;如迁回本县的,其不受城镇居民户口3年条件限制。 申请家庭应为夫妻双方(含一方已故或离异的)与未婚子女组成一户,或年满33周岁及以上的未婚单身城镇居民组成一户。离异单身家庭的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3年后方可申请。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或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36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成员无拥有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类产权,或者该类房屋产权发生转让、赠送、拆迁的时间在5年(不含)以上。申请家庭成员无拥有汽车。 新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在以往实物配租(仅限申请人户口为武原街道的家庭)的基础上,本轮新推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共推出300个名额。同时首次针对新居民群体,提供实物配租房源20套、租赁补贴名额100户,保障范围从县城(武原街道)覆盖到全县各镇(街道)。 据介绍,实物配租房源100套,均为现房,位于欣悦佳苑东区。实际保障户数大于可供房源的,超过房源数的保障家庭采用租赁补贴方式;实际保障户数小于或等于可供房源的,按1:1比例提供房源。此外,提供实物配租房源20套,位于欣悦佳苑东区,定向用于新居民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提前60天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合同,续租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房源多样化配售程序人性化 本轮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申请方式共两种,分别为实物配售和购房补贴,申请人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条件,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实物配售可供房源共937套,其中现房135套,分别位于欣悦佳苑东区和欣居花苑;期房802套,位于欣悦佳苑西区,预计2015年10月交付。购房补贴名额为100户,购房补贴标准为保障面积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购房补贴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记者采访发现,本轮配售程序充分体现人性化。当可配售房源少于保障家庭户数时,对无房户、一至二级残疾人家庭、劳动模范、转业士官家庭给予优先保障;实物房源配售结束后,自动转为购房补贴,也可申请调整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因家庭经济原因,可自主申请改变保障方式,改为购房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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